我不要“我的理解”,我要“圣经的阐述”
从宗教改革到启蒙运动,再到今天自然科学理论的演进,一个致命的错误始终贯穿其中:人们执迷于将自然科学理论视为解释神学的工具,又或者,将神学强行应用于自然科学的疆域。
神学,本是一门拥有独立边界的学科。圣经绝不可能推导出任何自然科学领域的知识,也无法从自然科学的理论来解剖圣经。倘若我们执意如此,我们和那些街头算命先生的所作所为不会有太多差别。算命先生正是学习了天文学与星相学的皮毛,去附会于人的命运;又或者是,在解析了虚无缥缈的命运学说后,反过来去推导行星轨迹。
这是一种方法论上的根本性错误。这种错误之所以不易察觉,甚至于当代主流的神学家也未必能避免,其根源在于,他们往往出自当代的教育制度体系,而教育制度机器所做的事情,从来就不是对圣经进行纯粹而合理的逻辑推演。因为大多数人成长于强调实证主义的学术环境中,而这种环境本身,就与对圣经进行纯粹的先验性逻辑推演存在结构性冲突。
我之所以提出这样的反对,并非是在反对神学和圣经本身。这道理显而易见,正如我反对人去吃玻璃,并非是我反对玻璃这种物质本身,而是我坚决反对“吃玻璃”这种荒唐的、足以致命的错误方法。如果我看到有人以错误的逻辑去推论圣经和神学的理论,作为一个基督徒,我不能袖手旁观。
现在,有弟兄姐妹说:“你没有爱,你也没有自省。” 这话是从何说起?它根植于“感性” (英文:Affect, 拉丁文:Affectus)。让我们来解剖“感性”和“理解” (英文:Reason, 拉丁文:Ratio)这两个词。“感性”,仅仅意味着心理层面的触动或情绪反应;而“理解”,则意味着根据个人过往的经验进行推论——其疆界因此也永远不可能超越他自己的经验。凡是超越经验或非感官所能企及之物,从“理解”这条路下手,便根本是缘木求鱼。“感性”和“理解”,与神学的逻辑推论没有丝毫关系,因为“我的理解”丝毫不会转移“十戒”的铁律,就像我纵使一万次地假设“婚前性行为又能怎样——我不认为是罪”一样——这丝毫不影响——婚前性行为是罪这一事实。罪,是昭然若揭的,它具有先于一切个人感受的说明权。不论一个人是否“理解”,又或者一个人的感受如何,罪,它仍旧在那里,屹立不倒。圣经所阐述的,是绝对真理,不存在比圣经更具有真理性的事物。
耶稣对他说:“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,如果不是藉着我,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。
— 约翰福音 14:6
那么,这是否意味着基督徒的感受与经验就毫无价值呢?绝非如此。我们必须分清根基与果实。圣经的客观真理是信仰的根基,它坚固不移。而当我们真正与这真理对齐时,圣灵会在我们里面工作,结出平安、喜乐、确据等果实,这些是我们能够“感受”和“经验”到的。但这些宝贵的经验是顺服真理的结果,而不是我们判断真理的标准。我们追求的,不是用感觉去定义真理,而是在真理中活出被更新的生命,从而拥有与真理相称的美好感受。
对神学的推论必须超越经验的范畴,正如同“罪”在亚当夏娃之后是与生俱来一样(此即原罪)。仅仅依靠纯粹的圣经文本,任何人都应当意识到人具有原罪,而不是用“我感觉我有原罪”、“我理解我有原罪”这类字眼来表述——这种表述是毫无意义的,因为今天的“感觉”和“理解”,到了明天又会截然不同。
我不要“我理解”,我要的是“圣经怎么阐述”。
| 我的理解 | 圣经的阐述 |
|---|---|
| → 错误 | → 不会错 |
| → 可以讨论 | → 需要理清(真理) |
| → 带入个人经验、立场 | → 让真理发声(没有个人意见演说出来) |
自然科学领域的发展,使得许多解释看似是在“推翻”圣经。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例子,连小学生都能信手拈来:“生物进化论”、“宇宙大爆炸”、“创世论问题”……
在此必须澄清,我们并非否定科学。恰恰相反,神学认为,上帝留下了两本书:一本是圣经(特殊启示),另一本就是祂所创造的宇宙(普遍启示)。1 科学在研究宇宙时,其实是在探索上帝作为的痕迹,能够揭示祂的权能与智慧。然而,普遍启示只能让人“知有神,却不知神是谁”,它能引出问题,却无法提供最终答案,更无法揭示救赎的道路。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圣经这本更清晰、更完整的“特殊启示”。2
一位小学生说:“我相信科学,我不相信耶稣,我不可能相信祂复活了。原因是科学无法解释复活。科学无法理解并且也无法阐述复活。”
接下来,他声称:“人类对一切事情的描述都是基于自己的理解,所以宇宙中的时间、空间等都是人定义的……”
面对这类问题,一般人要么是选择逃避,会说“我们信是因为信仰,而不是因为科学”;要么,就是无法在逻辑上直接推翻这类小学生的言论。
这一切后果,完全是因为人类试图用一种将自然科学与神学进行混合的、混乱不堪的框架去进行理解所导致的。
对于那位小学生的问题,我有一个问题,他听到后或许会愤怒:“那么,‘宇宙中的时间、空间等都是人定义的’这句话,又是谁定义的呢?它至少从你的嘴里被听到,是你下的定义,但这个定义本身,肯定不属于科学。”
尽管自然科学走到今天也不过区区数百年,但令人惊讶的是,居然很少有人明确地指出这个根本性的矛盾。
神学必须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,这是一个值得每一个神学家严肃思考的问题,否则我们总会陷入自以为是的泥潭。
有人会认为我的说法是“自以为是”的。但这种反驳背后,可能隐藏着一种误解,即将坚持客观真理等同于个人骄傲。我们需要温柔而坚定地分辨:如果纯粹依据超越经验的圣经原文进行推论是自以为是,那么将判断真理的权柄交给自己那变幻莫测的“理解”和“感受”,又意味着什么呢?我们所坚持的,不是“我”的正确,而是圣经的权威。
对此,很多人会陷入一个思维定式:“对于世界的感受,我们要么是感性,要么是理性。”
这种过于简化的二分法为何仍有市场?如果世界仅仅存在感性和理性这两个维度,那么基督徒所说的“成圣的灵性”就不存在了。那么这种错误来源于什么?在人类发展史上,自然科学催生了一种“理性主义”思潮,很多人便纯粹地认为我们是“理性主义者”——这完全是一种谬误。上帝创造人类,绝对不是所谓的“理性主义”工程,而圣经中又解释了什么?圣经中没有解释任何与“理性主义”相关的东西。你答对了,“理性主义”,这个词汇本就是自然科学和哲学发展所创造的,与神学的体系没有半毛钱关系。
又有弟兄姐妹说:“你说得太片面了。”
是的,如果我能做到全面,我就是上帝了。我们不妨这样思考:既然这位弟兄姐妹这样说,那么是否就说明,你的思想是全面的?又或者说,我们该如何定义“全面”?哦,仅仅因为一枚硬币被抛出,我得到的结论是“要么正面要么反面”,我说“除此之外我得不到任何其他结论”——然而有时会听到“片面”的评价。那么对于这枚硬币,我除了知道它要么正面、要么反面之外,我还能得到什么其他的结论?恐怕没有人能得到其他的结论。我们所追求的,正是在圣经所启示的范围内,得出最符合逻辑、最不“片面”的结论。
无须赘述,圣经在生活中的指导和应用,不属于神学推理的范畴。因为生活本身就会犯错,生活就意味着进入一个充满人的罪行的场域,毕竟我们等待的是弥赛亚的天堂。
弟兄姐妹们,我并非猖狂或者高傲自大。在上帝那里,我没有什么能够给祂的。
谁曾测度耶和华的灵, 或作他的谋士指教他呢?
— 以赛亚书 40:13谁能与我对质,使我偿还呢? 天下万物都是我的。
— 约伯记 41:11谁先给了他, 使他后来偿还呢?
— 罗马书 11:35
本文为 Frank Xiang《神学的认识论问题》(Epistemological Problems of Theology) 一书某章节的手稿片段,该书预计在未来五至六年内完成。